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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强效活性炭吸附剂诚招代理
- 凡代理商均需认同公司总部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思路,并同意严格遵守公司总部制定的市场策略及价格体系。
- 代理商需为企事业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 代理商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市场运做能力;
- 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固定的联系方式。
- 有专门销售人员负责市场销售工作或可以依托店铺进行销售;
- 认可总公司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思路,不以短期利益为目的:要立足长远,愿意在民用活性炭领域与公司共同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持续发展。
- 代理商在代理期内不得同时代理或销售其它同类产品,一经发现,公司将解除代理商的代理商资格,另行设立代理商。
- 代理商应积极投身市场开发,重合同守信誉。
- 代理分为省级代理商、省会城市代理商、直辖市(沿海)市级代理商和县级代理商,每一个代理商也是公司总部在当地设立的独家代理商,独家代理商全权负责代理区域的产品销售及一般售后服务,公司总部或其他经销商不得在该经销区域直接销售产品;独家代理商可在其他未设立独家经销区域销售公司的产品并进行售后服务,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才可设立;该地区如有其他加盟商申请,独家代理商有优先代理权,如独家代理商不愿代理该地区,则新代理商加盟后,原代理商不得再在该地区销售本公司产品。
- 代理商提出代理申请,填写代理申请表,说明自己的详细情况;
- 公司对代理商进行资格审核;
- 确定代理方式和代理区域;
- 签定正式的代理协议;
- 代理商根据协议金额付款、提货;
- 合同生效,代理商在公司总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
- 提供完善的技术保证(包括产品质量、施工服务、产品知识培训)。
- 提供长期的营销指导。总结了近几年时间的实际运作经验,结合总各地代理商的成功经验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市场运作经验,时刻关注国内行业动态及竟争对手运作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自身运作思路,保证始终为合作伙伴提供有利的营销指导。代理初期,提供有针对性的运作方案,让代理商在最短时间内打入市场,在最小的投入和最短的时间实现赢利;
- 不断完善公司形象,致力打造国内民用活性炭专家形象,完善企业网站建设,建立网上信息互动平台,使每个代理商都能通过网站及时获得信息,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 享受公司最新产品的代理政策。
客服热线:0739-2285008传真:0739-2668858网址: http://www.cnxinshenghuo.com |
发布时间: 2007-12-25 16:29:20
有效期:200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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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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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姓名: |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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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活性炭-湖南车居乐饰品有限公司[会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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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湖南 |
| 邮编: |
422800 |
| 电话: |
0739-2285008 |
| 传真: |
86-0739-2668858 |
| 电子邮件: |
steven_zu@126.com |
| QQ: |
101205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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